为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系统执法队伍能力,2021年9月2日,韩城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会,共4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本次培训。
本次培训就新修订于今年7月15日施行的《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行政执法文明用语等进行了培训,解读了《行政处罚法》的修订后变更内容,并详细对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各项要求进行了讲解,同时从日常执法工作中的现场检查、调查询问、证据采集等方面要点和执法人员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文明用语等方面进行培训,有效提高韩城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意识。
副局长张耀峰同志在培训会上强调,要完善和落实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各项制度,以严密的制度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保障。同时,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把握执法工作中的主要原则,确保严格依法依规行政,充分掌握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行政执法程序和现场执法方式技巧,不断提升业务技能,做好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会后,韩城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对执法人员进行了行政执法考试,对培训内容进行测验,有效巩固学习成果,确保切实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制素养和执法能力,提升生态环境系统依法行政和监管执法水平。(王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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